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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办理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地区流程
2017-11-23  

因公临时出国(境)指经学校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出国(境)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培训、工作等,在外停留时间三个月以内。

1. 申请人持国外邀请函、按类别填写的《湖北科技学院出国(境)申报表》一式2份送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外事办【涉密人员需进行相关审批】。《湖北科技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公示表》需在本单位公示5天。《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一式4份交外事办,由外事办依据出访性质及人员职位情况负责向咸宁市委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办理备案审批。

2. 申请人须至少在拟出国日期前80天,到外事办提交相关材料。外事办审核材料,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送湖北省外办申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参加双跨团组者,需提交教育厅或其他组团部门提供的出国(境)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和团组成员名单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外事办送省外办办理确认件。(15个工作日左右)

Ÿ * 《湖北科技学院出国(境)申报表》2份

Ÿ * 《湖北科技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公示表》1份

Ÿ * 《经费预算表》1份(需财务处审核)

Ÿ * 邀请函复印件3份(邀请函应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出访日期、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人职务、邀请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Ÿ * 邀请函中文翻译件(A4纸打印)3份;

Ÿ * 中文行程表(具体到每一天)3份;

*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2份

3. 获取湖北省外办出具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后,由外事办到湖北省外办涉外处代办因公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登记(签注)。(5-7个工作日)

Ÿ *《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出国团组名单附页》、《护照申请卡》各1份;或《申请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共三页);

Ÿ * 身份证复印件1份

Ÿ * 照片6张【要求:正面、免冠、表情中性、光面、小二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照,最好不与护照照片相同。英国3.5X4.5CM;美国[需电子版]5.0X5.0CM; 荷兰、巴西等国对照片有特殊要求,请参看“各国签证要求”】;

Ÿ * 若申办新护照,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白纸上正楷签名,签名大小不超过2.3X5CM方框)和数码照片回执或数码照片。

4. 取回护照(通行证)后,申请人根据出访国(地区)签证(注)要求填写签证申请表,并备齐其他签证材料交外事办(不同国家的签证要求请查询出国(境)事务相关信息)。外事办到指定地点打印签证表,由省外办送各驻华使馆签证。(15-30个工作日)

*各国签证要求提交的材料各不相同,办理签证的时间不等(15-30个工作日),请浏览出国(境)事务相关信息并准备相应签证申请材料。

5. 出国境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出入境。按期回国后15天内将护照(通行证)及总结一式2份(请用A4纸打印)及相关的图片资料交外事办,并核算护照签证预付费、核销出国(境)经费。

以上所需填写的表格均可从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http://www.fohb.gov.cn/index.aspx主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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