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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韦洛尔科技大学考试制度评析 ——兼谈对我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启示
2014-05-15  

印度韦洛尔科技大学考试制度评析

——兼谈对我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启示

湖北科技学院 国际学院 覃建平

(湖北 咸宁 437005)

摘 要:考试制度直接影响着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方法、学生的学习态度和人才培养质量。只有30年独立办学历史、而早已成为印度“五星级大学”的韦洛尔科技大学培养了大量能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人才,其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考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可从“完善平时成绩评定体系,提高学生参加考试门槛,转变舞弊处罚方式”等方面完善我校考试制度,进而使我校人才培养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韦洛尔科技大学;考试制度;启示

引言

2008年,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与印度韦洛尔科技大学(Vellor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合作举办了“动漫设计、软件工程和工商管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批准文号:鄂教外[2008]3号)。该项目共招收了08、09及10级三届学生,实行了“2+2或3+1”培养模式,先后共有40名项目学生赴韦洛尔科技大学学习,享受了印方优质教育资源,并已经或即将获得印方大学的学士学位证。

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主要精神,以笔者对该项目部分学生的调查和对韦洛尔科技大学国际关系部主任J.Karthikeyan教授的访谈为基础,以韦洛尔大学考试制度为视觉,探讨如何结合我校校情,消化和吸收其考试制度,进一步推动我校考试制度的改革、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韦洛尔科技大学及其考试制度简介

印度高校的基本组织形态分为大学、附属学院和自治学院。大学分为两种: 一是单一型大学, 如中央直属大学和邦立大学等,这类大学既是管理机构,又是办学实体。另一种是附属型大学或叫“纳附大学”(Affiliating Universities),此类大学不是办学实体,只是管理机构,仅负责制定并审核其“纳附”的几十所至几百所不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私立附属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学生考试(也称“外部考试”)、制定学位标准和颁发证书。学院分为三种,即单一型大学的直属学院、附属型大学的附属学院和为数不多的从附属型大学分离出来、具有独立考试权和学位授予权的自治学院。

1.1 韦洛尔科技大学简介

韦洛尔科技大学原附属于马德拉斯大学(该校是印度历史最悠久的三所大学之一,创建于1857,是印度最强的工科大学和精英学府之一),1984年独立出来成为自治学院,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该校已成为印度一流私立大学,是印度第一个通过ISO9002认证的私立教育机构,也是第一个得到英国IEE (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国际认证的大学,其所有专业都得到了全印度科技教育委员会及印度工程师协会的认证,被印度大学委员会评定为五星级大学,其学历学位得到欧美发达国家的普遍承认。该校现有9个直属学院,18个本科专业,35个研究生专业,在校学生17000多人,教职工1000余人。培养模式与国际接轨,与国外很多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业保持着友好往来,该校的毕业生每年有30%的学生分配到世界各地工作[1]。

在人才培养方面,该校已形成了如下核心价值观:

一是以学生为中心,把学生的利益视为学校的核心利益,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及理想的培养和开发。保护学生的尊严,对种族、语言、宗教、种姓、工作及社会地位没有歧视;二是注重学生的责任心、可靠性、协作性及正直诚实、勤奋互助、分享与关爱、遵纪守法等综合素质的培养;三是注重学生追求卓越、探寻潜能、持续改进、敢于创造及迅速反应等意识的培养;四是注重学生社会知识和能力发展,包括要求学生了解社会的需求、创新实用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等。

在课堂教学方面,教师的重点放在教会学生“学会学习”上,课堂讲授不仅注重知识的传授,更注重知识的实用价值和知识与技术的最新发展,强调师生互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激发他们的创造性,老师要确保学生在课堂上彻底理解和吸收所教授的内容[2]。

1.2 考试制度简介*

虽然韦洛尔科技大学具有独立的考试权,但受多年“外部考试”制度的影响,该校考试制度形成了如下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考试次数:每学期有三次考试,即平时、期中和期末考试,其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10%和50%。学生的平时考试成绩主要以其作业质量和课堂表现为评价依据,学生需按照作业的数量及质量要求按时完成,由任课教师批改并记录在案。

二是参考资格:考勤分低于75分的学生不准参加期末考试,也不得参加当年的补考,需重修后才能参加次年补考(每人每学期每门课程出勤分为100分,每旷课、迟到一次扣5分);期中考试舞弊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只能参加补考;如果一门课程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都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补考,需重修后再补考。

三是考试舞弊的处罚规定:期中考试舞弊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只能参加当年补考或重修后参加次年补考。期末考试舞弊后,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归零,需全部重修后再参加次年的补考。

四是制卷、监考和评卷制度:实行“教、考、阅”分离的制度。每门课程都建立了题库,考试时随机抽取试卷,由非任课教师监考,再由非任课教师阅卷。

二、韦洛尔科技大学考试制度评析

2.1 考试制度的形成背景

该大学考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于印度的高等教育制度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态度。印度教育体制同其政治体制一样是分权的, 中央政府对大学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其大学拨款委员会(Universities Grants Commission,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宪法赋予其管理高等教育的权力)对大学实施管理, 其主要权利是协调和决定大学的教学、考试、研究标准和新大学的建立等,并根据评估对大学拨款(杨洪,2002)。所以,该校的考试仍需接受拨款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另外,自1947年印度独立后, 印度政府就一直比较重视高等教育。他们认为高等教育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社会、经济和文化变革必需的一种强大工具(徐仲伟,1989)。所以,他们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学生入学的政策、人才培养的标准及质量、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等诸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二是受英美文化的影响。印度高等教育很早就与国际接轨,除保留其本土的语言文学、历史等专业之外, 其他专业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及考试制度等方面几乎同欧美国家是一致的。如韦洛尔科技大学原依附的马德拉斯大学,在建校之初就是以伦敦大学为样板,移植了伦软大学创建初期的管理模式。20世纪50年代中期相继建立的6所印度理工学院,也是仿照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模式。因此,很多高校毕业生无须进行专业认证或学历认证, 就可直接在欧美国家谋取相应的职位。

三是基于其“宽进” 的招生制度。一般来说, 印度高校采取宽进的政策。除了就读印度几所著名重点大学或学院须参加这些学校单独举行的考试外, 就读其他的大学无需参加统一的入学考试,只依其中学毕业会考成绩择优录取。所以,为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绝大部分高校都十分重视“严出”这一关。

四是受“外部考试”制度的影响。一所纳附大学往往有几十所甚至几百所附属学院,大学根本无法对其附属学院实施有效管理,只有通过严格的外部考试来约束附属学院,使附属学院达到大学要求的学术标准。早期作为马德拉斯大学附属学院的韦洛尔科技大学,自然会受到这种考试制度的影响。

另外,这种考试制度的形成还与该大学的办学理念、质量意识及其国内高校竞争等因素相关。

现在我们不难理解,虽印度在GDP、教育发展的均衡性、国际竞争型大学建设等方面不及我国,但其一个历史并不悠久的私立大学——韦洛尔科技大学,至少在学历学位的国际认可度、教育的国际化及大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超过了我校。

2.2 考试制度对我校赴印留学生的影响

尽管印度大学的考试制度一直被人诟病,如印度本国学生“几乎一半的本科学生因考试不及格而不能按时毕业”(夏茂林,2009)。但也不能否认其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在这种几乎残酷的考试制度下,所有学生都能意识到他们可能要为迟到、缺勤、考试舞弊及不认真学习等付出的巨大成本,进而不得不按时上课、认真学习、诚信考试。我校08级的30名项目学生中,因学科基础普遍较差,一次性毕业率不到30%。但只有谢某和王某两人因有考试舞弊记录、覃某的出勤率低于75%,未能参加2013年秋季在武汉大学举行的补考,需重修后才能参加2014年的补考。其他同学虽有些不能按期毕业,但都能刻苦学习、诚信考试。在短短一年或两年内,他们克服了语言和专业学习双重障碍,接受了一次次考试的检验。

另一方面,在留学经历中,他们除了学到了一些专业知识外,也开阔了眼界、充分认清了自己,变得谦虚、严谨和礼貌。同时,绝大部分学生在国外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和自信心及英汉两种语言沟通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在和他们交流时,笔者欣喜地发现,他们的走姿、坐姿、穿着及其语言的社会可接受度明显高于出国前的状态,不少学生还能下意识地使用英语和笔者进行交流。

我们知道,对于这些学生来说,他们的这些改变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在其父母身边、在国内高校发生的。而且,有些影响和改变,对他们来说是深远和终身的。

三、对我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启示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鄂教规〔2011〕4号)指出“高等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要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以提高办学质量为重点,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通过合作办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虽然我校在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实际引进印方优质教育资源不多,但其考试制度(尽管该制度的形成和实施有其特定的社会、文化及招生制度等背景,也对印度的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肯定有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方面。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其对我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启示:

一是可适当放宽班级及格率要求,完善平时成绩评定制度,真正发挥平时成绩应有的功能。目前,我校学生期末成绩中有20%-50%(即平时成绩)是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出勤、课堂表现及课后作业等情况评定的。其初衷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出勤率和课堂学习效率,发挥考试对学习过程的引导作用。但结合具体执行情况来看,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任课教师往往是在评阅期末考试试卷后、填报学生期末总成绩前,凭印象和卷面成绩给学生“写”出平时成绩,而未能真正按照学生平时表现,相对客观地“评”出成绩。这种即使是被量化的平时成绩当然信度不高、有失公允。

造成这种局面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受课时和学生人数的影响,“满堂灌”成了我国大学课堂教学模式最大的特点,平时很难有课前点名、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及课后作业或设计等这些过程,而这些过程的书面记载又是教师用来评定学生平时成绩最为客观的依据。每节课,教师一般要持续讲授45分钟,即使偶有提问或讨论,也时常无暇记载相关情况,往往一学期、甚至一年下来,任课教师很难把学生的姓名与其本人联系起来,在这种背景下“写”出来的分数自然随意性大。另一方面,受我校评教评学制度的影响,教师往往要尽可能把班级及格率控制在学校要求之上。于是,可控的20%-50%的平时成绩就给任课教师提供了调整及格率的空间。从理论上讲,卷面成绩在20至59分的考生,都有可能通过提高其平时成绩而通过期末考试,而恰恰这些学生的课堂表现或出勤率及学习效果往往是欠佳的。

二是可完善重修制度,逐步提高学生参加考试的门槛,以时间换学分,不让“次品”走出校门。我校虽有重修和补考制度,但执行不严。众所周知,学分的获得需要相应的学时,需要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极少数学生的某些课程的出勤率为零,有的只有一两次出勤,但他们仍可自由地参加期末考试,且考分较高,即使把平时成绩计为零分也可及格。还有极少数的学生,期末卷面成绩偏低,也可不通过重修便能参加当年的补考等。虽然这种现象属于个案,但久而久之,我校“次品”将会越来越多,最终败坏我校声誉。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学习韦洛尔科技大学的做法,制定参加常规考试、补考及重修的标准,取消那些学时达不到规定标准、学科知识掌握较差学生的考试资格,让他们重修后再参加考试。

三是可逐步转变对舞弊考生的处罚方式,降低其舞弊的“政治”成本,提高其时间成本,使处罚成为其重新获取学科知识和培养诚实守信品质的有力推手。从表面上看,考试舞弊只是一个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分数(而不是知识和能力)的方式,其实质是学生平时学习不扎实、不系统、不诚实的具体体现。目前,我校学生考试舞弊成本也是很高的,轻者要受到记过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重者无法获得学位甚至被开除。虽然这些处罚对学生考试舞弊有一定的威慑和预防的作用,但这些处罚对学生获取学科知识、成为合格的毕业生的作用还不是很直接。我们可以从保护学生利益的角度出发,以对学生的前途和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尝试用重修2-4门课程的制度代替学生因考试舞弊而承受的记过等处罚。重修课程除了舞弊的那一门外,还可把其本学年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偏低的1-3门课程纳入重修范围,以增加其学时或延长其学制促使学生平时认真学习或弥补平时学习的不足,最终能成为一个能适应社会需求、胜任其专业工作的合格人才。

结论

本文作为我校中印合作办学项目的一个阶段性小结,从印方院校考试制度的角度,分析了其制度的特点、形成背景及对其教学质量的积极作用,并结合我校的实际,讨论了其对我校进行考试制度改革的三点启示。高等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考试作为其一个重要的子系统,一定会积极或消极地影响这个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上述启示也是考试这个子系统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它们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另外,其“教、考、阅分离”制度也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利用的。

参考文献

[1][EB/OL].http://www.chuguo.cn/news/92822.xhtml,http://www.indiacn.com/edu/abroad/127.html).

[2][EB/OL]. http://www.vit.ac.in

[3] 杨洪.2002.印度高等教育概述[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01):16-19.

[4]徐仲伟.1989.中国与印度高等教育之比较[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04):12-15.

[5]夏茂林.2009.印度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对我国的启示[J].高教发展与评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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