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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来华留学生入学须知
2018-11-29  

一、入学基本条件

湖北科技学院(下称“学校”)热烈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外青年来校就读:

1.对中国及中国人民友好,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如吸毒等),年龄一般在17-25岁;

2.学生及其家长应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专业名称、颁发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3.高中学业成绩良好,热爱医学事业,能刻苦学习,能顺利完成学业;

4.身体健康,无明显功能性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心理疾病,体检结果符合“湖北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的体检标准;

二、入境、入学基本程序

1. 填写由学校提供的《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

2. 将填好的上述表格、护照复印件、高中毕业证复印件、有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名的本“须知”复印件交给学校授权的招生人员;

3. 学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复核后,邮寄《留学生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给学生;

4.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JW202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

5. 学生到中国后,先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到湖北省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然后到学校接受面试;

6. 体检及面试合格后,学校为其办理正式入学和其他手续,收缴学费等其他费资,学生成为学校的正式留学生,并开始享受我校国际学生的一切正常待遇。

三、特别提醒

1.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应服从学校的管理;

2.学生正式注册后,须购买相关保险,保费由学生承担;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开除,学生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但学生有权提出申辩和复议。

1)旷课累计达60学时;

2)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科目达6门;

3)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情节严重;

4)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剽窃、抄袭他人学术研究成果,情节严重;

5)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学费;

6)违犯中国法律构成犯罪,如贩毒、从事间谍活动。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证。

1)有考试(含补考)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总分100分,下同);

2)实习成绩不合格者;

3)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学生不能获得学位证。

1)未修满规定的学分、补考科目总计达15门及以上者;

2)实习成绩不合格;

3)未能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6.学校不同意学生中途转学或无正当理由退学。

7.学校每年只分2次派专人去武汉天河机场迎接新生。

湖北科技学院拥有对本“入学须知”的最终解释权。

湖北科技学院

2016年10月15日

我已仔细阅读本“入学须知”,并完全理解本须知的相关要求。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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