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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28

为推进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保障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顺利开展,规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主  任:白育庭

副主任:王森林、程正则、徐斌

成员: 汪洋、陈洪生、方明、汪蓉、王丽君、朱书琴

二、转专业学生人数限额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类别每个专业转入后学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人数的限额。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类别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人数的5%。

三、转专业学生人选遴选办法

1.遴选对象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不同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任一科目挂科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学习自主学习能力不强,英语高考分数低于90分,没有出国意向的学生不建议申请转专业。

2.遴选方式为考试,学生需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英语笔试,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高考成绩由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30% + 笔试×70%  

四、转专业申请方法及审核事项

1.2024年1月2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2024年1月5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集中上报国际教育学院,1月8日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笔试,将综合成绩结果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按《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经公示后通知各学院及学生。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有第四学年赴国外合作大学留学的意愿,家长和学生需签订出国留学承诺书。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获批成功后,必须修完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还要补修转入专业已开但本人未修的课程。因此,学生应充分认识跨专业学习的难度,谨慎提出申请。

5.其他转专业条件遵照《湖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学生咨询申诉渠道

国际教育学院电话:0715-8250806

六、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根据考试成绩排名进行公示。

湖北科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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