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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综合评分细则
2025-03-03 来华留学生事务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方案》的要求,学习成绩占80%,平时综合评分占20%。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综合评分细则,具体如下:

一、总则

综合得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为零分。奖励分中必须有获奖证明或证明材料,学习方面的校内获奖不加分,扣分也必须有相关的材料和记录,重事实,重证据。20分别由体育、文艺、宣传等构成,此20分为直接加,不再乘以20%。

二、评分细则

1、体育总分(8分)

1校级体育赛事的参赛运动员每参加一个项目记0.5分。此项最高分2分;

2在校级体育赛事中,破校记录者加4分,团队冠军1.5/人,亚军1/人,季军0.5/人单人项目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其余获奖均为0.5分。此项最高为4分;

3)参加校、院级体育赛事方阵学生,每次0.5分。此项最高为1.5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人出具相关记录;

4)参加多项团体赛事得奖取最高名次计分参加多项个人项目取最高名次计分。

5体育总分为8,超过的分数不记入。

2、文艺、比赛(8分)

1)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活动/比赛的学生,分别2、1.5、1,此项最分为4分;

2)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奖者,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其他获奖者记0.5分,此项最高为5分所有获奖均以奖状证书依据

3)此项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

3、宣传(4分)

1在校报上发表文章1篇记1分(只记第一作者)此项最高为3分;

2)参加学校宣传活动或个人通过其他媒体对学校、中国的积极正面宣传,视具体情况记分,此项最高为3分;

3一学年内宣传总分为4分,超过不计入。

三、奖励加分情况

将加分直接计入综合总分,综合分最高分20分,超过部分不计

1.院里安排的义务活动,每次加0.5分,由活动负责人提供记录;

2.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每次加1分,以表彰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四、减分

将在总分中减去违纪分,直接将总分减完为止。

1.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校大型庆祝活动、学术讲座、运动会等,缺席一次者扣1分,请假累计三次者扣1分(病假除外);

2.在校学习期间,未请假通宵不归者(校内住宿生)除警告处分外,一次扣2分;

3.未经院系同意在校外租房者,经教育后搬回者,扣10分,不听劝告者扣20分;

4.上课周日讲评迟到一次扣0.5分,旷课1节扣1分;

5.有意损坏校内公物者,除按学校规处理外,扣5分;

6.晚上1100后,在寝室抽烟、喝酒、放音聚会、串寝、大声喧哗、打牌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不听劝阻者,一次扣2分

7.教室、寝室等区域未按时打扫并保证质量者,一次扣0.5分/人;

8.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次扣2分。

五、下列情况不允许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者;

2.恶意拖欠学费、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3.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或在评选当年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

4.在宿舍做饭;在非公共厨房区域使用明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乱搭电线者;

5.其他严重违反校校纪校规者。

上述细则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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