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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4-12-20  

为推进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保障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顺利开展,规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长:王森林

副组长:陈志远、徐斌

 员:汪洋、陈洪生、方明、汪蓉、王丽君、朱书琴

二、转专业注意事项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总数在转入学生后不得超过该专业今年招生计划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类别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5%。

4.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新高考省份,学生选科为“物理+化学”;传统高考省份,学生选科为“理工类”
三、转专业资格及遴选

1.第一学期任一科目不及格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2.学习自主学习能力不强,英语高考分数低于90分,没有出国意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3.遴选方式为考试,学生须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英语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笔试×70% + 面试×30%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有第四学年赴国外合作大学留学的意愿,家长和学生须签订出国留学承诺书。
四、转专业申请及审核

1.2024年12月27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2024年12月30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学院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集中上报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1月8日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笔试,将综合成绩结果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按《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经公示后通知各学院及学生。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获批成功后,必须修完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要补修转入专业已开但本人未修的课程。因此,学生应充分认识跨专业学习的难度,谨慎提出申请。

4.其他转专业条件遵照《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 号)执行。

五、学生咨询申诉渠道

国际教育学院电话:0715-8250806

六、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根据考试成绩排名进行公示。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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